构建联动机制 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20-04-30

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具备定向监督的效力优势、直插一线的主动优势、辐射全盘的整合优势。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的全方位监督格局,抓手就是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平台和纽带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打通整改落实经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需提升“巡察+纪检”协同性,把贯通融合的具体化、制度化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四明确三结合”为标准,打通整改落实经脉。“四明确”,即明确整改要求,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整改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细化实化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方案,动态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真整实改;明确整改时限,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争取立竿见影,因多种原因短期解决有困难的,按照方案分期分批予以解决;明确整改成效,督促被巡察单位坚持结果导向,对照整改要求,将整改成效体现在干部素质提升、内部管理规范、作风建设加强、职能目标推进上。“三结合”,即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的原则,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查细究,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发挥治本作用;整改与严肃问责结合,通过“外在压力”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扎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彻底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人和事不姑息、不迁就,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推动实现问题整改既要“速效”,更要“见效”“长效”的目的;整改与改革发展结合,督促被巡察单位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充分融合,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用好巡察成果,形成改革发展的新活力,推动工作破题创新。


提升线索办理质量。精准识别。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比较复杂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安排巡察组及时与监督检查部门提前对接,集体会商研判。从发现线索的“端口”深度汇聚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合力,提高线索办结率和成案率。优先处置。开辟线索转办“绿色通道”,对线索中的矛盾聚焦点、问题风险点、工作薄弱点,纪检监察机关应点对点跟进,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搁置、不流失。


形成日常监督合力。建立巡察与派驻“双向联动”模式,发挥“常驻不走”的派驻监督优势,促进“利剑”与“探头”作用的优势互补。一是巡前了解“病史”。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重点监督对象和巡察建议,提高巡察监督针对性。二是巡中会诊“病因”。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疑点,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核实情况、锁定问题线索。三是巡后评估“疗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见底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