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9-04-08

1.向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监督和管理;

6.向市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协调处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7.办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